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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促进集团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近期由各领导带队开展安全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12月中旬起,到2017年2月21日,各检查组到权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时间由各组视工作安排自行确定。

二、检查分组

由集团公司领导带队,分十个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阅文件资料等形式,进行安全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集团公司权属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监明电〔2016〕31号)及省市安委会近期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分析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情况。

(二)落实省、市安委会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措施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和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三)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四)检查标准参照《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意见》(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一)坚持从简务实、不走过场、力求实效,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和不足,又要总结所到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安全保卫部和被检查企业,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二)请被检查企业,提前做好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负责与检查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