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武汉新港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了武汉新港阳逻港区三作业区一期工程起步阶段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向社会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武汉新港阳逻港区三作业区一期工程起步阶段工程(以下简称“起步阶段工程”)位于长江阳逻水道的左岸,上距武汉关约29.5km,下距长江阳逻大桥约1.9km,距下游吴淞口航道里程约为1013.5km。起步阶段工程新建了4个5000DWT级集装箱船泊位(水工结构兼顾10000吨级集装箱船)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平台尺寸为563×30m,平台通过3座引桥与后方陆域衔接,设计年通过能力为74万TEU;港区陆域实际占地面积为45.36公顷,共布置13块重箱堆场(其中含冷藏箱堆场一块)、4块空箱堆场,此外,还布置有拆装箱库、拆装箱棚、综合楼、变电所、工具间、检查桥、流动机械库、机修间、污水处理站、停车场和消防泵房等配套设施。工程于2013年3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竣工进行试运行,实际总投资223934.93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815.1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36%。
工程发生的变化主要有:
1、工程年设计吞吐量74万TEU,比环评阶段144万TEU的一半72万TEU增加了2万TEU,增加百分比为2.7%。
2、后方陆域冷藏箱堆场的位置由8#重箱堆场处调整至3#重箱堆场处,重箱堆场其他均与环评阶段一致;空箱堆场面积增加1.2万m²。
3、没有建设联检基地(查验仓库)、箱修、洗箱场地。
4、生产辅助区与原环评报告阶段在港区的总体位置基本一致,但建设中调整了综合楼、流动机械库、机修间、污水处理站、拆装箱库等建筑物的具体布置。
5、工程在码头前沿工具间附近建设1处生活污水处理站替代环评阶段的码头环保厕所,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港区绿化用水。
根据环办[2015]52 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项目在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5个因素中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变动部分不属于重大变动,可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二、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公众可以在我单位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形式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个人请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单位请加盖公章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新港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漆春生
联系地址:新洲区阳逻街平江大道118号
联系电话:027-59102700
附件:武汉新港阳逻港区三作业区一期工程起步阶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送审稿)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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